日前,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推行区域环评改革的实施意见》。山西将实行环评豁免制,对未列入国家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》的建设项目,除未来可能出现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较大的项目,以及涉及自然保护区、风景名胜区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、泉域重点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的项目外,无需履行环评手续。环评审批权限在生态环境部的项目,核与辐射类项目,焦化、钢铁、水泥、建筑陶瓷、日用陶瓷等。
山西将实行区域环评豁免制
回复:0 浏览:518
- 楼主jc68 圈主
- 2019-02-24 21:09
山西将实行区域环评豁免制
日前,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推行区域环评改革的实施意见》。山西将实行环评豁免制,对未列入国家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》的建设项目,除未来可能出现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较大的项目,以及涉及自然保护区、风景名胜区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、泉域重点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的项目外,无需履行环评手续。环评审批权限在生态环境部的项目,核与辐射类项目,焦化、钢铁、水泥、建筑陶瓷、日用陶瓷等。
日前,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推行区域环评改革的实施意见》。山西将实行环评豁免制,对未列入国家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》的建设项目,除未来可能出现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较大的项目,以及涉及自然保护区、风景名胜区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、泉域重点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的项目外,无需履行环评手续。环评审批权限在生态环境部的项目,核与辐射类项目,焦化、钢铁、水泥、建筑陶瓷、日用陶瓷等。